新闻中心
首页» 新闻中心»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8年度教职工思想政治鉴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9-01-02     浏览次数:

     

院属各单位:

  按照学校《关于开展2018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和学院《关于做好2018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以及 《农学院教职工思想政治鉴定办法》 ( 农学党【2018】06号)精神的要求,现开展2018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为了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思想政治鉴定人员
          学院2018年度全体在职在岗在册教职工
          二、思想政治鉴定的时间范围
           学院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0日
          三、思想政治鉴定内容及各部分分值要求

  鉴定内容由政治理论学习(4分)、基层系组(室)综合鉴定(2分)和现实表现鉴定(4分)三部分组成,总分设为10分。

  其中 政治理论学习评分,由教职工党支部依据教职工参加每周政治理论学习情况(3分)和政治理论学习测试成绩(1分)进行核定。其中,政治理论学习情况计分,由教工党支部根据教职工学习态度、出勤等情况进行核定,出勤率达到80%及以上视为满勤,出勤率低于50%的此项不得分;政治理论学习测试成绩须达到及格及以上水平方可得分;

  基层系组(室)综合鉴定(满分2分),由各基层系组(室)对本单位教职工师德师风、参与系组活动和遵守劳动纪律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评分;

  现实表现鉴定(满分4分),主要考察教职工参加学院公益活动和集体活动情况,按活动组织部门记录进行评分,现实鉴定加分由学院综合办公示核对后给出相应的鉴定分值。

  四、思想政治鉴定组织及开展程序
鉴定工作由学院思想政治坚定工作小组和各基层共同组织完成。其中,政治理论学习由党支部负责,系组鉴定由系主任负责。
其中政治理论学习、基层系组(室)综合鉴定由各基层党支部组织评定,现实表现鉴定由党政综合办组织评定。两部分成绩合并后为最终思想政治鉴定成绩。思想政治鉴定工作可以同师德师风考核同步进行。
       五、鉴定结果应用
鉴定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和合格三个等次,相应得分基准分别为8分、7分和6分;
当年鉴定得分低于6分或有违反《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相关规定行为的,当年鉴定结果为不合格。跨年度鉴定时,原则上溯及年份鉴定平均得分和当年鉴定得分均须达到6分及以上相应等次标准,方可给予合格及以上等次鉴定结论。
鉴定结果是对教职工岗位聘任、职称晋升、研究生导师资格年审、评奖评优和津贴发放、政治审查等事项进行思想政治鉴定的主要依据。
       六、注意事项及要求
       1.当年超过2个月不在岗的教职工,由学院党委综合相关情况,直接作出鉴定结论。
       2. 原则上年度考核优秀人员思想政治鉴定成绩须在良好及以上。
       3. 鉴定工作是年终职工考核重要组成部分,各基层单位须高度重视请严格按照时间节点,1月5日前,请务必将教职工思想政治鉴定工作相关表格纸质和电子版报送到学院党政综合办。
 
附件:  1. 各党支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汇总表
          2.各基层单位综合鉴定汇总表
 
 
                                              农学院
                                        2019年1月2日
 

版权所有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农学院  我们的位置  您好,您是第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