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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学院教学实验中心实验室生物废弃物处理规范

作者:         发布日期:2016-02-26     浏览次数:

     

  生物污染包括生物废弃物污染和生物细菌毒素污染。农学院教学实验室生物废弃物主要有细菌培养基和细菌培养液等。开展生物性实验的实验室会产生大量高浓度含有害微生物的培养液、培养基,如未经适当的灭菌处理而直接外排,会造成严重后果。

  液体废物一般可加漂白粉进行氯化消毒处理。固体可燃性废物分类收集、处理、一律及时焚烧。固体非可燃性废物分类收集,可加漂白粉进行氯化消毒处理。满足消毒条件后作最终处置。

  1.一次性使用的制品如手套、帽子、工作物、口罩等使用后放入污物袋内集中烧毁。

  2. 可重复利用的玻璃器材如玻片、吸管、玻瓶等可以用1000-3000mg/L有效氯溶液浸泡2-6h.然后清洗重新使用,或者废弃。

  3.盛标本的玻璃、塑料、搪瓷容器可煮沸15min.或者用1000mg/L有效氯漂白粉澄清液浸泡2-6h,消毒后用洗涤剂及流水刷洗、沥干;用于微生物培养的,用压力蒸汽灭菌后使用。

  4.微生物检验接种培养过的琼脂平板和液体培养基应压力灭菌30min,趁热将琼脂倒弃处理。

  5.以上废物如果没有处理条件的,及时通知实验室管理处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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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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