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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学院关于实验室分级、分类自评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4-05-23     浏览次数:

     

各实验室:

为全面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教科信〔2024〕4号)(附件1)文件(下面简称《办法》)精神,从源头管控实验室安全风险,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教学、科研活动安全有序开展,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全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对象

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对象是从事教学、科研等实验、实训活动场所及其辅助用房。以“实验室房间”为管理单元,按照所涉及的危险源及安全风险程度进行安全分类和风险等级的认定。

二、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内容

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内容主要包括:

(一)实验室安全分级

根据实验室中存在的危险源及其存量进行风险评价,判定本实验室的安全等级。实验室安全等级分为Ⅰ、Ⅱ、Ⅲ、Ⅳ级(或红、橙、黄、蓝级),分别对应重大风险、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等级的实验室。等级划分可参考《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级表》(附件2)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价表》(附件3)。

(二)实验室安全分类

依据实验室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源类别判定实验室安全类别。同一间实验室涉及危险源种类较多的,可依据等级最高的危险源来判定其类别。根据我校教学与科研的特点,实验室可划分为化学类、生物类、辐射类、机电类、其他类等类别。类别划分可参考《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实验室分类参照表》(附件4)。

三、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要求

5月23日-5月30日各实验室自行开展安全分级分类工作,并填写在线表格:各实验室负责人作为本学院所属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该实验室安全管理员和实验人员(包括实验教师、课题负责人及研究生导师等),按照《办法》第八、九条规定并相应附件内容,对所属每间实验室危险源辨识和安全风险评价,判定实验室类别及风险级别,认真填写《农学院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台账》(附件6)。

《农学院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台账》(附件6)中有列入的实验室,请务必自评填写。未被列入的实验室,在《农学院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台账》(附件6)最下方添加进表格,并进行自评。

四、实验室分级最终结果

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级复核(分级按照自评分级和自评赋分最高级别定级)结果:按照实验室安全分级自评表(参照附件2)和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价自评赋分表(参照附件3)结果就高原则填写。


附件1: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附件2: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级表.docx

附件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价表.docx

附件4: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实验室分类参照表.docx

附件5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实验室分级管理要求参照表.docx

附件6:《农学院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台账》


联系人:王虎   13363979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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