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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农业大学农学院招聘

作者:         发布日期:2024-05-26     浏览次数:

     

学院概况

农学院是新疆农业大学历史最悠久的学院之一,创建于1952年8月,其前身是新疆八一农学院农学系,是学校首批成立的6个系之一。在71年的办学历史中,一大批新疆农业科技的奠基人和开拓者在我院任教,他们是: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农业科学家,农业教育家,植物病理学家涂治教授;著名棉花专家王桂五教授、唐高远教授;著名小麦育种家冯祖寿教授;著名昆虫学家张学祖教授、黄大文教授;著名植物病理学家张瀚文教授、赵震宇教授。

71年,栉风沐雨砥砺行,春华秋实满庭芳,学院始终以“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南泥湾精神”为红色基因,始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教学结合生产”的办学方针,为新疆农业生产、经济发展、和谐稳定培养了近万名“下得去、干得好、留得住”奋斗在天山南北的三农人。近5年,学院被评为校级“考核优秀单位”。2019年先后获批教育部“三全育人”综合改革院(系)试点单位、自治区总工会“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棉花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和“丝绸之路经济带棉花优质高效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2019年荣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2021年7月获批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2022年3月获批第三批全国党建标杆院系。

学科及系的设置

学科

学院拥有作物学博士后流动站,作物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作物学、植物保护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作物遗传育种、植物病理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农药学5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农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农艺与种业)。

  

国家一流本科专业

农学

国家一流本科专业

植物保护

自治区一流本科专业

种子科学与工程

系设置

作物工程系


植物遗传育种系


植物病理系


昆虫与农药学系


   

师资队伍 

学院现有教职工74人,专任教师59人,其中教授14人,副教授17人,具有博士学位49人(占专任教师的83%)。博士生导师15人,硕士生导师43人。17人有博士后工作经历。18人有国外访学经历。全国“五一巾帼标兵”1人,“全国各族青年团结进步优秀奖”1人,“全国青年创业导师”1人,“天山学者”特聘专家4人,柔性引进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天池计划11人,自治区教学名师3人,自治区教学能手1人,自治区第一批“首席科学传播专家”1人,“新疆自然科学专家”4人,自治区“科技特派员”2人,39人次入选自治区级人才项目(占专任教师的61%),“曲延英教授创新工作室”被自治区总工会命名为“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荣获自治区青年教师授课竞赛三等奖1项、校级授课竞赛十佳教学能手3项、优秀个人奖3项,获自治区第二届高校教学创新大赛二等奖1项,获全国高校微课大赛一等奖1项,三等奖1项,获全国高校商业精英挑战赛“精创教育杯”创新创业竞赛国家二等奖1项。获全国第四届乡村振兴优秀案例项1项。

 

人才培养 Talent Training

学院秉承“理论联系实际、教学结合生产”的办学方针和“明德笃志、励学竞业”的校训精神,发展形成了博士、硕士及本科教育的多层次专业人才培养体系。目前有在校本科生1439人,硕士、博士研究生498人。

学院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教育宗旨,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主持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1门。建成棉花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农业农村部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1个、自治区资源共享平台1个、自治区重点实验室1个、自治区协同创新中心1个、自治区教育厅重点实验室1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校级重点实验室5个、自治区级普通高校优秀教学团队2个。学院累计荣获教学成果奖国家级一等奖1项、国家级三等奖1项,自治区级二等奖1项,校级一等奖2项、校级二等奖6项、校级三等奖3项。大学生创新项目国家级10项,自治区级13项。自治区级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36项,校级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35项。

学院高度重视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培养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努力开拓实践教学的新途径,搭建“产学研”实践创新平台,目前学院建有6个自治区研究生产学研联合培养基地,16个专业学位实践基地。2019年获教育部“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单位。

科学研究

成果

2015年以来,学院获得农业部“农牧渔业丰收奖”二等奖2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自治区科技进步一等奖2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3项。获国家发明专利44项,审定棉花、大豆、玉米等新品种12个,计算机软件著作权59个,制定并实施地方标准8项,主编专著17本。在国内外公开学术刊物上发表科研论文共计发表论文1548篇,其中SCI收录135。近五年主持国家重点研发项目、国际合作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项目87项,省部级108项,达经费9000余万元;指导各类大学生创新项目85项。为更好培育农业科技创新的时代新人,学院创建菁英人才培育试点班,组建“图志”班,引领全院人才培养工作。年面向基层农业技术人员、农业管理人员和农民开展技术培训2000余人,为农牧民脱贫增收发挥特殊作用。2019年先后获批“棉花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2022年9月获批“农业农村部西北荒漠绿洲农林外来入侵生物防控重点实验室(省部共建)”。

学科

作物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作物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作物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

植物保护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

农艺与种业领域

平台

棉花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

国家级高校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新疆农业大学-新疆华西种业有限公司)

丝绸之路经济带-棉花优质高效协同创新中心

农业农村部西北荒漠绿洲农林外来入侵生物防控重点实验室(省部共建)新疆特色果树病害标本资源库及服务平台

上海合作组织科技合作伙伴计划-中巴非生物胁迫联合实验室

农林有害生物监测与安全防控重点实验室

作物生产类实验中心-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新疆农业大学-农业生物技术重点实验室

新疆农业大学-九圣禾联合研发中心


申报条件及待遇:

范围/层次 待遇 条件
基础人才待遇及政策支持 层次待遇 基本条件 年龄条件 学术条件
第一层次 1.享受国家、自治区、学校有关规定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基础津贴、进修学习等基本待遇,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2.配偶的安置需根据我校实际情况与引进人员协商;提供周转房或职工宿舍,租金按照《新疆农业大学周转房管理办法(试行)》(新农大发〔2019〕94号)执行。
    3.子女可就读我校附属中学(含高、初中,小学及幼儿园);
    4.可申报各类国家、自治区高层次人才项目。自治区“天池英才”系列高层次人才,其中领军人才给予50 万元生活补助(一次性发放,免个税)和最高300万元的研究经费资助;青年博士每人可给予20万元生活补助(一次性发放,免个税)和最高90万元研究经费资助(其中30%用于个人生活补助)。
面议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品行,愿意扎根西部,为边疆教育事业做贡献。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取得对应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要求;
    5.师德师风表现良好;
    6.现实情况表现良好。
   
不限 国家级杰出人才,承担国家科技任务、产生重大学术成果,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引领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或具有相当水平的国内外学者。
第二层次 聘期内生活津贴不低于60万元/年,其他面议。 不限 行业领军人才,承担国家科技项目、产生重要学术成果、获得重要科学荣誉或具有相当水平的国内外学者。
第三层次 聘期内生活津贴不低于40万元/年,其他面议。 不限 学科拔尖人才,具有较高的学术、科研影响力和发展潜力、教学成果优异或具有相当水平的国内外学者。
第四层次 科研启动费40万元(人文社科20万元)、安家费70万元(一次性发放,免个税)、按原职称聘任。 45岁周岁以下 年龄45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及博士学位,近5年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国家重点研发课题等国家级课题不少于1项(海外应聘者除外)或为省部级重大专项、重点研发项目负责人,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在SCI一区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4篇或SCI二区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6篇或EI期刊(不含会议论文)、SCI三区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10篇或发表影响因子不小于10.0的论文不少于1篇;
    2.人文社科类以第一作者在CSSCI、SSCI、EI期刊(不含会议论文)、SCI三区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6篇;
    3.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获得者(一等奖排名前三、二等奖排名前二)。
第五层次 优秀博士A类 1.科研启动费10万元(人文社科5万元);
    2.安家费60万元(一次性发放,免个税);
    3.具有高级职称的,可按原职称聘任;
    4.无职称的,博士、博士后分别享受校内副高(专技七级)、正高(专技四级)绩效、津贴待遇,期限3年。
40周岁及以下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或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项;
      (2)以第一作者在SCI一区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3篇或SCI二区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5篇或SCI三区及以上期刊、EI期刊(不含会议论文)发表论文不少于8篇(工科类不少于5篇);
    (3)人文社科类以第一作者在CSSCI(不含扩展版)、SSCI、EI期刊(不含会议论文)、SCI三区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5篇;
    (4)以第一作者发表SCI(人文社科类SCI、CSSCI)论文累计影响因子不小于8.0(农科类、理科类至少一篇不小于4.0、工科类至少一篇不小于3.5、人文社科类至少一篇不小于3.0)。
优秀博士B类 1.科研启动费10万元(人文社科5万);
    2.安家费50万元(一次性发放,免个税);
    3.具有高级职称的,可按原职称聘任;
    4.无职称的,博士、博士后分别享受校内副高(专技七级)、正高(专技四级)绩效、津贴待遇,期限3年。
40周岁及以下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不少于2项;
      (2)以第一作者在SCI一区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或SCI二区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3篇或SCI三区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4篇或在EI期刊发表论文(不含会议论文)不少于5篇(工科类不少于4篇);
    (3)人文社科类以第一作者在CSSCI(不含扩展版)、SSCI、EI期刊(不含会议论文)、SCI四区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4篇;
    (4)以第一作者发表SCI(人文社科类SCI、CSSCI)论文累计影响因子不小于6.0(农科类、理科类至少一篇不小于3.0、工科类至少一篇不小于2.5、人文社科类至少一篇不小于2.0)。
优秀博士C类 1.科研启动费10万元(人文社科5万元);
    2.安家费30万元(一次性发放,免个税);
    3.具有高级职称的,可按原职称聘任;
    4.无职称的,享受校内中级职称(专技八级)绩效、津贴待遇。
35周岁及以下 以第一作者在CSSCI(不含扩展版)、SSCI、SCI四区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或EI期刊(不含会议论文)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或核心期刊(CSCD)发表论文不少于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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