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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 杨凌示范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征集标准化专家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1-08-18     浏览次数:

     

各科研机构、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陕西省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2011-2020)》(陕政发〔2011〕8号)、《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意见》(杨管发〔2010〕8号)和《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杨凌国家级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杨管办发〔2011〕9号),进一步规范示范区标准化工作,依照《陕西省标准化专家管理办法(试行)》(陕质监标〔2011〕11号)相关规定,杨凌示范区拟建立标准化专家库,同时将推荐列入全省标准化专家库,现向各有单位、部门征集标准化专家,具体事宜如下:

  一、组织机构

  示范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示范区标准化专家库的组建和管理工作。专家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专家办)设在示范区质监局标准化科,具体负责专家的培训、注册、晋级、换证和监督管理等日常管理。

  二、征集范围

  示范区各类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检验检测与认证机构从事标准化工作的技术和管理人员。

  三、专家资格要求

  (一)坚持原则,遵纪守法,敬业求真,公正廉洁,热爱标准化事业,积极参加标准化活动;

  (二)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从事标准化工作五年以上,熟悉本学科、本专业领域国内外科技及标准化发展动态,具有较强的文字、分析、总结和评价能力;

  (三)熟悉标准化有关法律、法规和本专业领域的国际、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能够熟练掌握标准的编写规则;

  (四)年龄在65周岁(含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本人自愿参与全省标准化工作,并能按要求承担和完成专家办委托的任务。

  四、专家申请报送资料

  (一)《杨凌示范区标准化专家推(自)荐表》;

  (二)身份证复印件;

  (三)学历和职称证书复印件;

  (四)参与标准化活动证明材料;

  (五)两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及电子版。

  五、推荐方式

  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积极组织申报,申报名额不限。申报人认真准确填写《杨凌示范区标准化专家推(自)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推荐单位在《推荐表》上填写推荐意见后(个人自荐的不需要在“所在单位意见”和“行业主管部门意见”两栏盖章),于2011年8月25日前将《推荐表》及相关材料以书面形式报送杨凌示范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科,同时将《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联系人:高明

  联系电话:029-87035593

  电子邮箱:ylzjjbzh@163.com

  联系地址:杨凌示范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科

  邮编:712100

  附件:《杨凌示范区标准化专家推(自)荐表》

                     二?一一年八月三日

 

     请填报的专家按要求填表,并按时上报到杨凌示范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科。

                                   二?一一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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