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关于做好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现将我院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 招生工作小组
组 长:单卫星 张海成
副组长:韩新辉 王 磊 吴清华 王 东
成 员:贾志宽 吉万全 温晓霞 王中华 马迎涛
2023年具有招生资格的全体博士、硕士生导师学院成立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和实施推免生接收的复试工作。
2. 监督小组
组 长:吴清华
成 员:王 东 李晓燕 韩新辉 黄 镇 马迎涛 沙 影
监督举报电话:029-87082180
举报邮箱:nxy@nwafu.edu.cn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个环节,受理有关申诉事宜。
二、接收类别
1. 硕士生:我校2023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全日制招生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包括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090101)、作物遗传育种(090102)和农艺与种业(095131)。接收的硕士推免生包括:学术型硕士生及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
2. 直博生:我校2023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作物学专业。
三、接收的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
3. 2022年9月27日前取得本科毕业学校推荐资格,且能正常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4. 本科以农学、植保、园艺、资环、生物等涉农及相关专业为宜。
5. 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志向,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潜质和创新能力。
6. 申请直博生,须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或小语种四级(小语种推免生须提前与招生导师联系)。
7. 本科前三学年(五年制本科为前四学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简称体测)合格。
四、资助体系
1. 国家助学金:被录取的学术型硕士推免生入学后,每年可获得6000元的国家助学金;专业学位硕士推免生入学后,每年可获得6000元的国家助学金和4000元的学校助学金;进入博士学习阶段后,每年可获得15000元的国家助学金。
2. 学业奖学金:被录取的推免生入学后,平均每年可获得8000元的学业奖学金;进入博士学习阶段后,平均每年可获得15000元的学业奖学金。
3. 助研岗位津贴:被录取的推免生入学后,每生每年可获得一定额度的助研岗位津贴。
4. 国家奖学金:被录取的推免生入学后,均可申请硕士国家奖学金(20000元/年);进入博士学习阶段后,均可申请博士国家奖学金(30000元/年)。
5. 其他奖助:被录取的推免生在读期间,优先推荐参加国家或我校公派出国联合培养或交流访学项目;优先推荐我校的其他各类奖助项目。
奖助体系详见《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体系实施方案》(校研发[2014]271号)。
五、申请及接收程序
1. 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注册后,填写基本信息(含自行上传本人照片),网上支付报名费后选择报名志愿,若咨询请联系农学院研究生办公室029-87082667。
2. 学院查看推免生相关信息,对审核通过者发送复试通知。
3. 考生查看复试通知,同意复试者,学院下载接受复试通知学生名单,并组织复试。
4. 学院对复试通过者及时在网上办理待录取手续。
六、工作安排
1. 9月27日 资格审查
考生提供申请推免学生的思想政治考核表(附件2)、前三年的学分成绩、参加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证书、学科竞赛及创新创业类竞赛获奖证书、发表学术论文、获批发明专利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于9月27日18:00之前发送至邮箱nxyyjs@nwafu.edu.cn,用于推免招生工作小组人员审核。
2. 9月28日 心理测试
申请推免的学生须完成心理测试。
3. 9月29日 综合考查
时间:9:00-12:00
地点:农科大楼农学院会议室
形式:线上考核
内容:思想品德、外语能力、科研素质考察(科研基本技能、科研规划、研究思路等)。
申请学生进行科研潜质综合能力展示(3-5分钟),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本科期间参与科研的经历以及科研进展,对今后从事科研的规划及设想等。
4. 考生确认待录取
9月30日 ,学院公示拟接收的推免生名单。
10月12日,研究生院公示2023年接收的推免生名单,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七、录取办法
1. 复试总成绩=思想政治品德*10%+前三年学业成绩*40%+科研潜质考核*50%。
2. 通过复试、有导师接收,以学科专业为单位,按复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后,依次录取推免生。
八、注意事项
1. 学生可自愿申请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或直博生。申请直博生的学生,接收指导教师应具备2023年博士招生资格。
2. 接收的直博生占2023年博士招生计划,直博生名额应控制在博士招生规模的20%以内;接收的其余推免生占学院2023年硕士招生计划。
3. 每位导师接收推免生的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农学院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管理办法(暂行)》中规定的总数(所有导师招收博士、学术型硕士总数不超过5人(不含学科群博士指标),入选人才计划的按照学校指标全额配置。
4. 未招收推免生的博士研究生导师,学院原则上不配置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未招收推免生的博士研究生导师若招收博士研究生,须做出书面说明。
5. 所有接收的推免生(含外校推免生)报考、录取以及备案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6. 凡是推荐免试攻读我院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直博生的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农学院优秀推免研究生奖学金”(附件3)。
7. 对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和缺乏诚信者,一经发现,取消其推免资格。
8.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解释权归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农学院。
农学院
2022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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