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专栏
首页» 就业专栏» 就业信息
 

喀什大学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作者:         发布日期:2023-04-26     浏览次数: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要求,经喀什大学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6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喀什大学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素有“五口通八国、一路连欧亚”之称的喀什,是祖国最西部一所以培养基础教育师资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人才为使命的多科性本科学校。

二、招聘范围及岗位条件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应聘。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三、发布招聘信息

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5月12日,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xinjiang.gov.cn/,下同)、喀什大学主页(https://www.ksu.edu.cn/,下同)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

四、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执)业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各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的,即1992年4月24日(含)后出生;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即1987年4月24日(含)后出生;具有博士学历学位者,年龄可放宽至45岁及以下。

(八)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九)身心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

(十)应聘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十一)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详情见附件1);

(十二)往届和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未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三)各岗位专业要求请参考《2018年研究生招生学科、**码册》(附件4);

(十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2.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3.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高校在读人员,本年度已考取国家统招研究生人员,正处在公务员统一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政审、录取(聘用)环节的人员;

5.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人员;

6.属于“免费定向培养师范生”未解除定向协议的人员;

7.未满服务期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五、公开招聘原则及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开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

1.网络报名时间:2023年4月25日12:00—2023年5月12日20:00,为体现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选拔优秀人员到校工作,所有应聘人员均需在网上进行报名。

2.网络报名方式

(1)应聘人员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喀什大学主页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设置一览表》等,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选择多个岗位报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3)应聘者将应聘材料(详见附件3)按要求发送至应聘岗位指定的报名邮箱。

①应聘人员详细填写基本信息,其中包括基本资料、教育经历、工作经历、家庭成员、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等,所填信息要求完整、准确,如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②网络报名过程中,应聘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请咨询各岗位联系人,联系方式见《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

③报名截止时间内,需完成网络报名和附件上传工作。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④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可按相关规定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二)资格审查

学校按相关规定和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考试前的资格复审、办理聘用手续时资格确认三个环节。若在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报名时的资格初审仅限于2023年5月12日20:00前提交有效应聘材料(指交全必交材料)的人员(具体见附件2),报名结束前未交全必交材料的,视为无效报名。报名时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喀什大学官网主页(https://www.ksu.edu.cn/)上公布。

(三)考核

1.考核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由喀什大学组织实施,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参加相应环节。考核当天,入闱考核人员经确认放弃资格的,不再递补。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迟到15分钟不予进场。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报名结束后在喀什大学主页公布,不再单独通知。

2.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线下方式进行,内容包括试讲和结构化面试。

(2)面试内容:

试讲:由学校各招聘学院专业技术骨干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理论知识,专业基本素质(授课)能力等。

结构化面试:由学校组织人事部门协同各招聘学院共同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应聘应聘人员思想品德,心理素质,性格气质,举止仪表,综合素质,逻辑思维和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对应聘岗位及岗位职责的认识,岗位需具备的综合能力及素养等。

(3)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核结束后,按照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1:1比例择优确定入围体检人员。若考核成绩相同,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成绩=试讲*40%+结构化面试*60%。

3.体检:考核结束后,在喀什大学主页上公布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四)体检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喀什大学组织实施。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喀什大学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在三甲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喀什大学另行指定三甲综合性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如体检合格者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按照考核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参加体检等后续环节的人员。

(五)考察

1.喀什大学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能力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修养等。

2.重点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公示

喀什大学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推荐聘用人员进行审核,确定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喀什大学官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喀什大学人事处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到或未签订聘用合同者,视为放弃。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考核制度,原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我校组织(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校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喀什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此次招聘。监督电话:0998-2899055

七、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喀什大学主页及时进行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二)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喀什大学主页发布的考核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核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核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喀什大学负责解释。

八、联系咨询

喀什大学人事处(政策咨询)联系方式

办公室电话:0998-2890228(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10:30-14:00,下午16:00-20:00)

诚邀优秀的您加入!



版权所有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农学院  我们的位置  您好,您是第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