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引导科教人员开展高质量科学研究,产出服务国家战略的标志性成果,支撑学科核心竞争力提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学院高质量期刊指导目录坚持“聚焦使命、突出质量、分类分级、动态调整”原则进行制定。
第三条农学院高质量期刊指导目录为自然科学类。按照期刊学术影响力以及在相关学科领域的学术认可度,分为G3、G4两个层次。
第四条 G3、G4两个层次期刊由农学院根据本单位学科建设定位及发展需求选定。其中,G3层次期刊为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期刊,G4层次期刊为本学科领域公认的具有重要影响的核心期刊。
第五条 G3、G4层次高质量期刊指导目录选定程序:
1. 农学院在学校高质量期刊指导目录基础上,结合学院学科建设目标定位,在广泛征求本学科领域专家教授意见基础上提出建议目录;
2. 学校组织对学院建议目录进行审核;
3. 农学院教授委员会对建议目录审议并提出咨询意见;
4. 农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报相关职能处室备案后由学院印发。
第六条农学院高质量期刊指导目录重点突出在学术活动中发挥引导作用,在应用中注重论文的创新性与贡献度,不得简单“以刊评文”或“以刊定文”。
第七条农学院高质量期刊指导目录实行周期修订与年度调整的动态管理机制。
1. 根据“双一流”建设周期,每4-5年重新修订1次;
2. 对于社会知名学术机构或期刊收录数据库发布预警的期刊或导向不正确期刊,每年度发布预警并及时调整;
3. 按照高质量期刊指导目录制定原则,当年新增且符合学校学科使命的自然指数期刊纳入相应高质量期刊指导目录;
4. 因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对期刊目录进行调整时,按照本办法规定程序进行调整。
第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农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农学院高质量G3、G4期刊目录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农学院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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