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纪律是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其本质要求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7月4日,农学院大学生第一党支部在党员活动室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一章“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引导学生党员锤炼道德品行,严格约束自己的操守和行为。
一是反对铺张浪费,弘扬勤俭美德。勤俭节约,既是中华优秀传统美德,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还是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必不可少的优良作风。反对铺张浪费,对于党员是一项义务,也是一项纪律要求。党员的先进性与纯洁性,不仅要体现在生产、工作和学习中,也要体现在日常生活中。
二是规范网络言行,带头维护公序良俗。网络作为人际交往的重要媒介,已经成为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公众之间交流、接收信息的重要场所,具有公共属性。在网络上发表言论、开展活动等,同样应当以公序良俗为标尺。互联网时代,党员在全社会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仅应体现在线下,也应体现在线上。党员带头在网络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引导社会公众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小事小节中有政治、有方向、有形象、有人格。党员必须重视生活纪律,将严格的自我要求落实到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之中,自觉树立良好作风,不断修身律己,带头营造和维护社会新风尚,塑造队伍良好形象。
大学生第一党支部段成钰同志学习后表示,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后,深感纪律的严肃性与重要性。它不仅是党内管理的有力武器,更是每一位学生党员需要遵守的行为规范。这能够提高个人修养与思想境界,从而影响到身边的人,进而为营造社会新风尚注入活力,以后将自觉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不断提高自我约束能力,为党的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编辑:沙影
终审:吴清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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