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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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学院(农业科学院)委员会 |
农院党发[2006]17号
关于农学院党委大学生和研究生党支部机构调整及
选举工作的安排意见
院属各党支部:
根据我院实际情况,校党委有关文件精神,经学院党委会研究通过,决定在大学生党支部中设置10个党支部,在研究生党支部中设置6个党支部。
按照《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校党委组织部《关于我校党的基层组织组建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了尽快建立起大学生及研究生党支部的支部委员会,使我院基层党组织的设置、选举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机构设置
在本科生一、二、三年级中按照专业设置大学生第一、二、三党支部,在四年级中按照班级设置大学生第四、五、六、七、八、九、十党支部,在研究生中按照专业和年级设置研究生第一、二、三、四、五、六党支部。
二.进程安排
1.由院党委指定1名召集人,负责各支部的选举工作。
2.各党支部召集人主持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酝酿提名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4名,报院党委。
3.院党委研究确定4名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批复各支部。
4.各党支部根据院党委批复,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正式选举。
5.各党支部召开第一次委员会会议,选举书记和进行委员分工。并将选举结果和分工报院党委审批。
三.几点要求
(一)各党支部应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学习文件,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基层组织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严格选举工作程序,维护选举工作的严肃性,确保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1、按照规定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即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的20%。书记实行等额选举。
2、正式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进行正式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人数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
中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农学院委员会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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