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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申报2008年度948项目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07-09-20     浏览次数:

     

 一、项目目标
  遵照国务院批准的“十一五”引进国际先进农业科学技术计划的原则,2008年继续围绕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农民增收以及发展节约型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重大任务,更加注重核心技术的引进,注重应急性技术的引进与消化吸收,进一步强化制度性技术引进的国内配套和实用化,加快引进技术阶段性成果的产出和推广,及时解决现代农业六大产业中出现的关键技术问题,推动我国主要农产品生产和加工能力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申报内容
  为配合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的实施和国家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重大专项的实施,2008年在继续支持已有重点项目的基础上,自选项目重点加强能够促进农业生产和贸易能力,具有地方特色新品种(资源)、新技术、新工艺的引进;支持功能基因及基因删除技术的引进;食品安全及检测技术的引进和节能减排技术的引进。
  1.重点项目
  2008年将继续对重点项目进行重点支持,申请支持的重点项目只需报送本项目的2007年度工作总结和2008年项目实施方案申请书,以及2007年该领域国内外技术发展综述报告(3000字左右)。2008年实施方案申请书要按照中期评估中专家所提出的意见进行修订,特别要突出引进重点,改进制度性技术引进的方式、方法,加强与行业部门及推广部门的衔接,项目的阶段性目标要明确可行。
  2.自选项目
  2008年每省限报1项,包括2007年中期评估中汇报过的项目。项目统一由省农业厅(局、委员会)汇总上报,不受理其他单位的申报材料。申报项目要充分考虑农牧渔等各行业的发展重点。部属三院各限报3项,由院统一推荐上报。其他中央直属单位每单位限报1项。
  自选项目的资金额度不超过100万元,主要用于贸易购买、合作研究(包括聘请专家、人员派出),以及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推广。不受理生产设备和生产线引进项目。需跨年度执行的项目,经费预算要根据工作计划分年度申报。
   三、有关要求
  1.请项目申报单位将项目申报材料用A4纸打印后一式4份于2007年9月23日前上报科技推广处,同时附Word格式电子版材料,材料不齐全将不予受理。
  2.2008年重点项目和自选项目申请书,请从农业科教信息网www.stee.agri.gov.cn“项目计划-申报指南”栏目中下载。
  联 系 人:科技推广处 齐高强 联系电话:87082850
            

                科技推广处
              二○○七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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