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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07年度校级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07-12-21     浏览次数:

     

                   

办公室文件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委员会

党办发〔2007〕28号

   

 

 

关于开展2007年度校级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附属)单位:
  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校级先进个人评选奖励办法(暂行)》(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经校党委、校行政研究,决定开展2007年度校级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校所有在职在岗教职员工(校级领导除外)均可参加推荐评选。
  二、评选名额
  先进个人按照学校年度教职工总数的2%确定名额,分教学、科研、推广、管理、实验技术、辅导员及班主任、服务保障等七类人员进行评选。
  三、评选条件
  1.先进个人的评选推荐对象必须是2007年度教职工考核优秀者。其中,优秀辅导员及班主任候选人的年度和学期工作考核也必须为优秀。
  2.其余条件必须符合《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条件。
  四、推荐评选
  1.各单位按在岗教职工总数(含挂靠单位)3%的比例向学校推荐各类参评人选,如某类先进个人推荐名额不足一人时可按一人推荐(各单位的党政一把手不参与党政管理类先进个人的推荐,由党委常委会综合考虑各单位年度考核及本人测评情况进行评选)。
  2.学校按照教学、科研、推广、管理、实验技术、辅导员及班主任、服务保障等七类成立相应的校级先进个人评选小组,分别负责各类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具体工作分别由教务处、科研处、推广处、组织部、实验室管理处、学生处和工会负责。
  五、时间安排
  1.2007年12月26日前,各单位、部门在年度考核的基础上完成先进个人的推荐工作。
  2.2007年12月29日前,各学院(系、所)、机关党委推荐小组对候选人进行民主评议,投票决定校级先进个人推荐人选并公示3天,无异议后填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先进个人评选登记表》,并附个人先进事迹材料(1000字以内)于2008年1月3日上午报人事处,同时上报先进个人汇总表(Excel格式)。
  3.1月4日,人事处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将符合条件人选分类送各评审小组。
  4.1月9日前,各分类评审小组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根据学校下达指标投票产生先进个人人选,由人事处汇总后公示3天。
  5.先进个人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校党委常委会审议,确定后以校党委、行政的名义发文公布,并在年初工作会议上统一进行表彰奖励。
  六、几点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先进个人评选工作,严格按照《暂行办法》和通知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评选出的先进个人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和示范性。
  2. 杨凌农科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后勤服务中心、场站管理中心、图书馆、出版社和博览园等直(附)属单位的处级领导参加党政管理类先进个人的评选,其余管理干部可以参加服务保障类先进个人评选,也可参加党政管理类先进个人评选。
  3.各单位可以根据《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本单位或系统内开展相关先进个人评选奖励活动。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党委办公室 2007年12月20日   附件: 1、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校级先进个人评选奖励办法(暂行).doc
2、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年度教职工先进个人评选登记表.doc
3、 校级先进个人候选人汇总表.xls
      主题词:  抄  发: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党委办公室 2007年12月20日发   校  对:郭兴亮       打  印:郭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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