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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报销学校职工子弟就读高新中学学费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08-09-05     浏览次数:

     

通  知

 

关于报销学校职工子弟就读高新中学学费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校长办公会2008年7月14日会议精神,学校拟对就读高新中学的正式职工子弟(直系一代)进行学费补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费补贴范围
  本学期在高新中学就读的我校在册职工直系一代子女。
   二、补贴标准
  初中为学费的60%,高中为学费的50%。
   三、补贴报支程序
  职工所在单位统一收集缴纳学费的原始票据(票据上须注明就读校区、年级和父母姓名)并汇总,报人事处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由计财处报支。
   四、报送时间
  各单位于9月10日前将拟报销原始票据和汇总表(附电子版)报送人事处劳资科。

  附件:职工子女学费报销汇总表

 

 

                  人事处
               二??八年九月四日

      附件: 1、 职工子女学费报销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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