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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卫生大扫除活动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07-12-23     浏览次数:

     

通  知

 

关于开展卫生大扫除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系、所、部)、处(室)、直属(附属)单位:

根据示范区通知精神,为迎接陕西省文明办创文工作验收组来区调研考核,校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定于12月22、23日两天在全校开展卫生大扫除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2月22-23日两天。

二、任务分解及要求:

(一)各学院、部门独立使用的办公楼、实验楼及专用教室等,由各使用单位(或使用人)负责进行打扫。重点清理建筑物外立面及门窗玻璃卫生,清理楼道、过道上堆积的各种物品(家具、设备、杂物),清理建筑物上的野广告、横幅、标语。做到窗明几净,地面整洁,物品整齐。

(二)学校公共区域:国际交流中心,科研主楼,南区1#-3#教学楼,中心实验楼,北区3#-6B、8#教学楼和中心实验楼的厕所、走道、教员休息室、公共教室以及室外公共环境由后勤服务中心负责打扫,个人和部门使用管理的办公室、实验室等由使用单位组织打扫。重点做好室内门窗和灯具上灰尘的擦洗,室内垃圾清理,桌面、墙角污染物的清除,楼外地面清扫,电线杆、路灯、公用电话亭的保洁,绿篱、树木的修剪,绿地的卫生保洁。

(三)学生(职工)食堂、餐厅、宾馆、超市和学生宿舍等区域,由后勤服务中心相关中心做好户外野广告清理,室内外清扫保洁和整治工作。幼儿园食堂由各幼儿园负责打扫。

(四)职工住宅区的环境卫生:由后勤物业服务中心负责清洁。加强住宅小区楼内外野广告的清理和室外场所的清扫,严禁垃圾乱堆、污水乱流。

(五)学校基建工地由基建处、后勤管理处等相关建设主管部门负责,通知施工企业清理施工现场施工垃圾。加强施工区内和现场周围的卫生整治,垃圾密封清运,严防乱抛乱洒和垃圾转移现象。

(六)学校周边门面房和各类市场的环境卫生由出租人(或收益人)组织打扫。重点做好门口的卫生清扫、垃圾清运和野广告清理。

三、监督检查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爱国卫生工作,按照要求,认真组织人员开展环境卫生整治,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12月23日下午4:00校爱委会组织进行检查。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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