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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对科研单位、研究试验基地因震灾受损情况以及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受影响情况进行调查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08-06-16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2008年5月12日四川省汶川县发生的8.0级特大地震,给我省部分科研单位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失,一些科研基础设施受损,重大科研活动受到影响。为及时掌握有关情况,根据科技部抗震救灾工作的统一部署,决定对灾区科研单位、研究试验基地受损情况以及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受影响情况的开展调查(国科办计〔2008〕35号)。现将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1、本次调查的科研单位专指震灾中受损的中央和省属科研院所以及高等院校。
  2、本次调查的研究试验基地专指震灾中受损的经中央各部门及省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依托法人单位建立的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野外台站、分析测试中心、大型科研设施、生物安全实验室等。
  3、因受震灾影响的国家主体科技计划项目,即863计划、科技支撑(攻关)计划、973计划和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专项)项目。
  二、调查内容:
  1、对科研单位以及研究试验基地受损情况的调查重点是科研人员的伤亡情况、科研用房及科研基础设施的毁坏情况、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的损毁情况等。
  2、因受震灾影响的国家主体科技计划(863计划、科技支撑(攻关)计划、973计划和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专项)项目执行受影响程度及原因,需要对项目的负责人、任务、执行期、经费预算等需要调整的相关内容。
  三、调查表填报:
  1、受损的科研单位填报《地震灾区科研单位受损情况调查表》;
  2、受损的研究试验基地填报《地震灾区研究试验基地受损情况调查表》;
  3、受影响的国家主体科技计划项目填报《地震灾区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受影响情况表》。
  《地震灾区科研单位受损情况调查表》和《地震灾区研究试验基地受损情况调查表》一式两份于6月20日前报科技厅发展计划处;《地震灾区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受影响情况表》一式三份于6月19日前报科技厅相关主管业务处,由各相关主管业务处一式两份于6月20日报发展计划处汇总。
    所有表格电子版可从科技部网站(www.most.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
  请受灾单位应本着严谨客观、实事求是的态度,如实反映受损和受影响的情况,确保调查数据的真实可靠和完整有效。如遇特殊情况,可另附文字说明。

  联 系 人:发展计划处 范孟慧

  联系电话:87294281
 


                                                                      二ΟΟ八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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