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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执行2011年度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计划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1-08-20     浏览次数:

     

西 北 农 林 科 技 大 学 文 件

校外发〔2011〕225号

   

 

 

关于执行2011年度
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充分发挥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计划最大效益,进一步推进我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现将2011年度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行项目及期限要求
  2011年度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计划须在本年度内执行完毕。
  (一)学科创新引智计划
  “植物病理学创新引智基地”参照《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管理办法》执行,于2011年12月20日前报送年度报告。
  (二)引进海外高层次文教专家重点支持计划
  该项目参考国家外专局《关于设立“引进海外高层次文教专家重点支持计划”的通知》要求,安排外国专家在校5个月的工作计划,落实来华事宜,并于2011年12月20日前报送年度报告。请项目主持人及时与我校今年聘请的Larry D. Dunkle教授联系。
  (三)海外名师项目
  该项目参考《海外名师项目指南》要求,安排外国专家在校2个月的工作计划,落实来华事宜,并于2012年5月31日前报送年度报告。请项目主持人及时与我校聘请的Henk Flomer教授,以及Rudiger Schade教授联系。
  (四)学校特色项目
  “秦岭水源涵养区流域可持续森林培育技术合作研究” 和“昆虫纲半翅目头喙亚目昆虫系统学及重大害虫综合治理研究” 项目参考《学校特色项目指南》执行,于2012年5月31日前报送年度报告。
  (五)学校常规项目
  2011年度常规项目须在本年度内执行完毕。项目完成后两周内,项目主持人报送结项报告。
  二、执行要求
  (一)请第1至4项重点项目主持人撰写2011年度工作计划,学校将根据计划内容划拨专项经费。
  (二)各项目主持人应尽快与拟聘请的外国专家联系,确定外国专家来华时间和项目实施方案,提前办理访问审批手续,报送《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邀请外国相关人员(港澳地区人士)访问审批表》(国际处网站下载;审批表须附外国专家个人简历及护照照片信息页复印件),项目审批后尽快组织实施。
  (三)各项目执行完毕后,主持人应及时提交年度报告。其中,常规项目结项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所聘外国专家简况;
  2.项目研究背景;
  3.合作研究内容。内容包括承担课程、指导学生、合作研究、开展讲座、发表论文等方面;
  4.项目成果。须将学术成果及相关评价描述清楚;
  5.预算执行情况;
  6.双方下一步的合作计划。内容包括下一次外国专家来访时间、双方合作领域、预期成果等方面。
  (四)各单位要做好本部门聘请外国文教专家项目工作总结,按照国家外专局、教育部、陕西省外专局要求,分段填写《聘请外国文教专家执行情况表》,撰写上半年和下半年工作总结。上半年工作总结以及《聘请外国文教专家执行情况表》(1月至6月)请于9月1日前报送。下半年工作总结和《聘请外国文教专家执行情况表》(7月至12月)请于12月31日前报送。
  总结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交流科(国际交流中心204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kangjl@nwsuaf.edu.cn)。
  三、经费列支范围
  (一)外专费用是外国专家来访期间相关活动的接待费用,不涉及科研等其它支出;
  (二)前4项重点项目的经费实行额度控制,专款专用,在经费许可的前提下可以为专家提供来华国际机票(限购经济舱机票)、我国境内城市间交通费以及与项目相关的外国专家的食宿、参观等接待费用,核销上限不超过国家外专局及教育部下达的经费额度;
  (三)常规项目原则上学校只负担外国专家抵陕后的食宿交通等费用。项目结束后请各单位组织项目主持人尽快提交项目总结,经审核后,可凭发票及明细清单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核准报销。
  请各学院抓紧实施外专项目,按计划完成项目任务。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联系。
  联 系 人:康继乐
  联系电话:87082935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二?一一年七月十二日 附件: 1、 附件1 重点项目清单.xls
2、 附件2: 聘请外国文教专家计划执行情况表.xls
3、 附件3:关于设立“引进海外高层次文教专家重点支持计划”的通知.doc
4、 附件4: 海外名师项目项目指南.doc
5、 附件5 海外名师项目年度报告.doc
6、 附件6: 学校特色项目项目指南.doc
7、 附件7 学校特色项目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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