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6-2027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6-09-28  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班:

为做好我院2026-2027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校长奖学金及社会类奖学金的评选工作,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评选对象为我院表现优异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评选名额共32名,其中博士研究生12名,奖励标准为每人3万元;硕士研究生20名,奖励标准为每人2万元。

    (二)评选要求  

严格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校学发〔2014〕235 号)文件要求执行和《农学院2026-2027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见附件)相关要求执行。

(三)评审材料提交

详见附件《各类研究生奖学金需提交材料说明》。

(四)评审程序  

国家奖学金评选通过线上和线下评审的方式进行,所有参评学生需登录“研究生系统--研工管理--研究生奖学金管理”模块进行申请,如实填写申请信息并下载打印《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申请人签名必须手写,并将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至学院,导师、学院需在系统按时完成审核,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

二、校长奖学金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评选对象为我院表现优异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非在职研究生,名额为4人,其中博士研究生2名;硕士研究生2名,奖励标准为每人5000元。

    (二)评选要求  

严格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发〔2020〕363 号)和《农学院2026-2027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相关要求执行。

(三)评审材料提交

详见附件《各类研究生奖学金需提交材料说明》。

三、社会类奖学金

1. 小米奖学金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我院综合素质优秀的全日制非在职在校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评选名额共3名,奖励标准为小米奖学金每人5000元,小米特等奖学金每人2万元。各学院可从小米奖学金获得者中推荐1名学生,参加由学校组织的小米特等奖学金的评选,最终确定10名学生获得小米特等奖学金。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热爱学校,热爱所学专业,在思想、品德、作风等方面起到模范作用,综合素质优秀;

2.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科技创新能力强,社会责任感强,热心社会公益活动,具有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3.积极进取,勇于创新、明礼诚信;

4.上一学年专业成绩排名前 50%,研究生在校期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高水平论文;

5.科技创新能力强,在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优先;

6.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7.除成绩以外,以上成果均为未使用过的成果。

(三)评审材料提交

详见附件《各类研究生奖学金需提交材料说明》。

2. 石声汉奖学金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我院全日制非在职科学史专业从事农业史研究、植物生理学专业的二、三年级研究生(委培、定向生除外),奖励金额和获奖人数根据基金利息金额、申请学生数量及申请学生的科研成果水平情况确定。学院可推荐人选1名,由学校进行评定。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规章制度;

2.学习态度端正,积极参加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学习成绩优异,课程平均成绩达85 分以上,无重修或补考现象;

3.英语通过国家六级考试;

4.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科研成果突出。

(三)评审材料提交

详见附件《各类研究生奖学金需提交材料说明》。

3. 乡村振兴奖学金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我院基本学制内表现优异的全日制非在职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人3000 元,资助名额 1名。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学习成绩优异,学业成绩排名位于本专业前50%;

3.身心健康,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及社会公益活动;

4.科技创新能力强,在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优先。

(三)评审材料提交

详见附件《各类研究生奖学金需提交材料说明》。

4. 绿港奖学金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我院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评选名额为8名,分为一等和二等两个等级,每个等级各评选4人,一等奖奖金额度为3000元/人;二等奖奖金额度为2000元/人。

(二)评选条件:

严格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农学院绿港奖学金评定办法》要求执行。(见附件)

(三)评审材料提交

详见附件《各类研究生奖学金需提交材料说明》。

四、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10月1日-10月8日)符合条件的学生按照要求进行申请。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需要于10月7日晚22:00前于系统中提交申请,所有奖学金申请人于10月8日下午18:00前,根据《各类研究生奖学金需提交材料说明》提交相关材料。纸质版材料报送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201室-黄睿老师处),电子版材料以【年级-专业-姓名】为文件名压缩发送至邮箱2042887217@qq.com。

 

2.民主评议推荐(10月9日-10月11日):学院成立以辅导员、研究生代表为成员的评议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评议,确定推荐名单。

 

3.学院评议(10月12日-10月16日)

 

学院按照《农学院2026-2027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于10月16日在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或其他有关部门审定。

 

4.学校审核、公示(10月16日-10月30日)

 

五、注意事项

 

1.超出基本学制年限的研究生,不再具备研究生奖学金参评资格。

 

2.因国家和学校公派出国联合培养或校际交流且具有我校学籍的研究生,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3.直博生、硕博连读研究生第一至第二学年执行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奖助标准,第三至第五学年执行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奖助标准。硕博连读的博士研究生不可使用硕士期间成果,以博士入学时间为分界线。

 

4.研究生在基本学习年限内,可多次获得奖助学金,但除成绩以外,申请各类奖学金的获奖成果均不可重复申报使用。申请国家奖学金不限制成果年限,但是该成果必须未申请过任何奖学金(包括未申请成功任何奖学金);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不得同时申请校长奖学金;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重复享受校长奖学金;在同一学年内,学生可申请多项奖学金,除学院仅推荐学校组织评定的奖学金外,一般情况下不重复资助。

 

5.科研成果纸质证明材料包括发表论文(SCI 等英文论文须提供图书馆开具的检索证明,中文期刊论文若见刊,须提供期刊封面、目录和文章首页)、学科竞赛或创新创业类竞赛、学术会议、专利等材料。其中IF以文章发表当年的影响因子为准,分区以中科院大类分区为准。

 

6.非科研成果类活动以研究生会日常统计并公示过的结果为准,不再额外收集证明材料。

 

7.各项奖学金所提交的申请材料需本人签名处必须手写,申请表格不得随意变更,《学业成绩表》在研究生办公室(205)加盖学院公章和研究生院公章,所有申请材料请用回形针固定,不要使用订书钉。

 

8.所有申请材料必须按照要求于10月8日下午18:00前交至学院学生工作201办公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不接受材料更替和补交。

 

9.学生上报的材料,必须遵守诚实守信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凡违反纪律者,一经发现,按照学校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