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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学院关于做好2024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4-10-23     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班、相关研究生:

为做好2024-2025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校研发〔2014〕429号)文件精神和《农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试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24-2025学年学业奖学金参评对象为我校在基本学习年限内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包括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等非全日制研究生和在职研究生,获得奖励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奖励等级、标准与比例

(一)博士研究生

2024级博士研究生不分等级,无违反《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者,可直接获得学业奖学金,每生每年15000元。

二年级及以上基本学习年限内博士研究生分等级评选,以专业年级为单位划分比例评选(如2021级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博士),其中一等奖比例20%、二等奖比例60%、三等奖比例20%;奖励标准为一等奖每生每年18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年15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年12000元。

(二)硕士研究生

2024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2022-2024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分等级,无违反《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者,可直接获得学业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

二、三年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分等级评选,以专业年级为单位划分比例评选(如2022级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硕士),其中一等奖比例20%、二等奖比例60%、三等奖比例20%;奖励标准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一等奖每生每年10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年8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年6000元。

(三)直博生、硕博连读研究生

直博生、硕博连读研究生第一至第二学年执行硕士研究生的奖励标准,直博生第三至第五学年执行博士研究生的奖励标准,硕博连读研究生转为博士研究生者执行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转为硕士研究生者执行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

三、工作安排

(一)个人申请(10月23日-24日):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参评学生学习农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和综合测评文件,根据文件要求由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个人填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以班级为单位于10月24日下午18:00前提交至农学院201办公室。

(二)班级初评(10月25日-26日)

班级成立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根据《农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试行)》(附件1)《2023-2024学年农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附件2),进行初评,以班级为单位填写《2024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名单汇总表》(附件4)。初评结果经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审核并在班级公示无误后提交201办公室。

(三)学院评审(10月25日-10月29日):

学院研究生奖助工作小组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研工部。

(四)学校审核、公示(10月31日-11月8日)。

四、注意事项

1.学业奖学金评定事关每位研究生的切身利益,请各研究生班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农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进行,按期完成各项工作;

2.因公在国(境)外学习且具有我校学籍的研究生,仍具备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资格。研究生在休学或保留学籍期间,不具备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资格。

3.创新学院取得研究生入学资格、修读研究生课程的大四学生,不参与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

4.学业奖学金汇总表上报信息直接关联研究生银行卡数据库,上报数据务必按照提供表格格式填写,并确保所有信息准确无误。



农学院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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