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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秋季学期农学院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doc

作者:         发布日期:2019-12-26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2019秋季学期农学院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系、中心及相关老师:

为做好农学院期末考试组织管理,确保考试工作规范有序,现将2019秋季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与地点

1.北校区

考试时间: 2019年12月30-31日;2020年1月2-3日、6-10日

上午8:3010:30 下午14:3016:30

考试地点:北校区8号教学楼

2.南校区

考试时间: 2019年12月30-31日;2020年1月2-3日、6-8日

上午8:3010:30 下午14:3016:30

考试地点:南校区1号教学楼

二、制卷与阅卷要求

1.命题教师根据课程教学大纲及《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考试命题实施细则》文件有关规定,按时递交份量相当的A、B两套试题,各课程组要对试题质量、试卷格式进行审查到学院教学办办理有关印制手续。涉题人员做好试题保密工作。

2.考试前,主考教师要对试卷印刷质量和份数进行全面检查,如有问题及时解决。

3. 课程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应于2020年1月17日前将学生成绩录入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同时在系统中进行试卷分析,并将蓝色考场记录单、试卷分析、学生成绩单、考核表、考勤表、参**及评分标准、空白试卷一份、试卷及时归档备查。

三、巡考及监考工作

1.学院成立考试领导小组,负责巡考工作,对考试组织及纪律进行全面检查。对考试期间出现的严重失职和教学事故,将依据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处理暂行办法》予以处理。(巡考安排见附件1)

2.学院安排相关老师负责监考工作,监考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为人师表,坚守岗位,严格执行考试规则,认真做好考场的监督及检查工作。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在考场内看书、看报、闲谈、吸烟或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对监考不认真负责或失职造成不良后果者,将追究当事人责任。(监考安排见附件2)

3.监考、巡考工作人员在考试期间必须佩戴胸牌开展工作。监考教师要认真履行监考责任,考前实行严格的清场制度,考中实行定位监控、走位巡查制度,考后执行试卷清点和考场记录单交接制度。

四、期末考试学生工作

1.学院学工办要认真做好学生考前动员和诚信教育工作。

2. 2020年 2月1-12日学生登录http://ehall.nwafu.edu.cn/new/index.html(学校信息综合服务平台)申请补考。本学期公共课考试不及格学生计划下学期开学前3天(2020年2月14-16日)补考,专业课考试不及格学生计划下学期第一周补考,具体补考时间安排以学校和院系教务通知为准。

农学院

2019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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