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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学院关于评选第四届“十佳大学生”“优良学风示范班”及“学风建设标兵宿舍”的工作安排

作者:         发布日期:2005-11-08     浏览次数:

     

                                                        农院党发[2005]33号

              农学院关于评选第四届“十佳大学生”“优良学风示范班”及“学风建设标兵宿舍”的工作安排
各学生班:
    为了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学习氛围,配合学校及学院的“迎评促建”工作,将创建优良学风、院风的工作落到实处,根据校党发[2005]20号文件精神,学院现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第四届“十佳大学生”和“优良学风示范班”的评比活动以及“学风建设标兵宿舍”的验收评估,现将具体工作事项安排如下:
    一 、成立农学院评选工作组织机构
    1.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贾志宽  薛吉全
    副组长:惠安堂
    组  员:吉万全  廖允成  付增光  杜世平  杨慧霞 
    2.评选工作小组:
    组  长:惠安堂
    组  员: 韩  娟  陈永华  赵普庆  李红霞  各班班主任
             主席团全体成员、各职能部主要负责人、各学生班班长、团支书
    二、指导思想
    根据校党发[2005]2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迎评促建工作开展的实际,“十佳大学生”和“优良学风示范班”的评选以“树优良学风、做时代英才”为主旨,体现“重参与、重过程、重效果”的主导思想,以宣传促评比,以评比促学习,在全院学生中形成“评先进、学先进、赶先进、创先进”的良好风气
    三、评选范围                                                
    “十佳大学生”的评选范围为我院在籍02、03、04级本科生,02级自愿参评;03、04级必须参评;“优良学风示范班”的评选范围为我院普通全日制03、04级学生班 ,“学风建设标兵宿舍”的验收主要面向03、04级各学生宿舍,02级自愿参评。
    四、评选条件
  (一)“十佳大学生”评选条件:
  “十要”:
1.要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参加政治学习。
3.要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4.要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抵制不良行为。
5.要有明确的学习目的,端正的态度。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
6.要有优秀的学习成绩,在2004-2005学年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
7.要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和独立钻研精神,有一定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8.要有创新精神和社会实践能力,在科技文化、科研研究和社会实践活动中做出一定成绩。
9.要身体健康,能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10.在学生中要表现突出,能产生积极影响,起到表率作用。
   “十不”:
1.不乱踩草坪、攀折花木
2.不随手乱扔垃圾
3.不随地吐痰
4.不在校园内墙壁、课桌上乱张贴、涂抹乱画
5.不损坏校园公共设施
6.不男女交往举止不得体
7.不在公共场所(教室、食堂、宿舍、校园等)吸烟
8.不酗酒、打架斗殴
9.不夜不归宿、私自在外租房、通宵上网
10.不在宿舍、实验室内做饭
   (二)“优良学风示范班”评选条件:
参见附件校学发[2005]10号文件中建设优良学风班的评估标准。
   (三)“学风建设标兵宿舍”的验收评比
参见附件农学院学风建设标兵宿舍的评选细则
    五、 评选办法
   (一)“十佳大学生”评选办法
各班根据实际情况,按要求于11月7日评选出一名候选人,学院于11月9日统一展示申请学生先进事迹材料、个人简介(300字左右)、个人彩色生活照片(一张、五寸)。学院利用校内各种媒体进行全面宣传,由全院组织学生无记名投票选出“农学院十佳大学生”十名,并在其中评选出“校十佳大学生”候选人一名,全院公示三天无异议者,推荐参加学校第四届“十佳大学生”的评选。
   (二)“优良学风示范班”评选办法
     1.班级自评
各班班主任要指导学生班按照优良学风班评估指标体系,收集整理材料(文字和图片等基础材料),积极开展自评工作,自评参照学校并于11月10日前形成班级自评总结材料报学生工作办公室。自评总结材料内容应包括:自评总结、各项指标的得分情况、班级同学的成绩单、获奖证书及外语四六级证书的复印件、组织或参加各项活动的原始记录等。
     2.学院评估,择优推荐
召开民主评选大会,由本班负责人在大会上向评定小组汇报本班的基本情况,评定小组结合“优良学风示范班”的评选条件,进行评选,综合得分85分以上的班级拟推荐参加校“优良学风示范班”的评选。
     3.宣传展示,公示结果
学院对拟推荐的班级进行资格审查和先进事迹宣传展示,公示三天,资格审查合格且公示无异议者,推荐参加学校第四届“十佳大学生”的评选。
   (三)“学风建设标兵宿舍”评选办法
参照农学院学风建设标兵宿舍的评选细则,由学院组织评估验收,综合得分80分以上的宿舍拟定为农学院“学风建设标兵宿舍”,公示三天,无异议者,评为农学院“学风建设标兵宿舍”,由学院给予奖励。

                                                                        中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农学院委员会
                                                                               二00五年十一月六日


主题词:学风建设  安排  通知
抄  报:党委校长办公室、迎评办
抄  送:学生处、教务处、高教研究所、校团委、院党委、学院领导
抄  发:院属各职能部、学生班、团支部
 


附件:
农学院学风建设标兵宿舍的评选细则
一、 道德修养(15分)
1.爱国、爱党、爱人民,拥护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5分)
2.遵纪守法,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及学院的相关纪律检查条例。(5分)
3.爱校、爱班、 尊老爱幼、关心同学、乐于助人、有奉献精神。(5分)
二、 文明行为(15分)
1.宿舍成员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不吸烟、不酗酒、不骂人、不打架。(3分)
2.公共场所衣着整洁,不穿拖鞋、短裤、背心,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浓妆艳抹。(3分)
3.在教室、宿舍不乱写、乱画、乱帖,不在宿舍中喊叫,不在宿舍饲养动物,严格遵守作息制度。(3分)
4.不插队买饭、乱泼剩饭,不践踏草坪、攀折花草树木,不浪费水电,杜绝“长流水”现象。(3分)
5.男女交往文明,无勾肩搭背、互串宿舍及其他不文明的行为。(3分)
三、学习风气及成绩(40分)
1.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风气。(10分)
2.勤奋好学,刻苦钻研,遵守学习纪律,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10分)
3.宿舍成员均无补考、重修现象,且各科平均成绩均能在80分以上,大三、大四 各学生宿舍英语四级通过率在60%以上。(20分)
四、组织纪律(20分)
1.有坚定的组织纪律观念,严格遵守学校、学院以及宿舍管理中心的有关规定。(10分)
2.坚决贯彻执行学校、学院的各项工作安排,接受组织的监督和检查。(10分)
五、团结协作(10分)
1.整个宿舍呈现一种朝气蓬勃、积极向上、团结协作的精神风貌。(3分)
2.宿舍成员之间关系融洽、和谐、相互尊重、礼貌对待。(3分)
3.在学习和生活上,互相帮助,共同进步,有着良好的舍风、学风。
(4分)
六、附加分(10分)
1.在校级各项活动比赛中取得前三名者分别加3、2、1分。
2.在校级科技创新比赛中取得前三名者分别加4、3、2分。
3.在省、国家级各项活动比赛中取得前三名者加5-8分。
4.在省、国家级刊物上发表文章或论文加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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